消费|商务部将利用“金九银十”举办“消费促进月”( 二 )


本次活动将联动各地、协同各方 , 共同打造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开放创新的消费促进新平台 。一是接续全年 。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在1个月内集中举办 , 各地可在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框架下 , 适当延长活动时限 , 衔接各地拟于四季度推出的其他活动 , 有效承接往年同期的品牌活动 , 努力形成贯通全年、引领全年、拉动全年消费的积极态势 。二是辐射全国覆盖城乡 。活动主要在“百城万企”举办 , 鼓励各地将本地区消费领域有规模、有优势、有吸聚力的城市 , 以及有特色、有成效、有带动力的活动一并纳入、统一标识 , 城乡同步推进 。三是涵盖全域 。活动重点聚焦商贸流通领域 , 倡导线上线下融合 , 支持各地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 , 利用重点商圈、文体场馆等平台 , 结合传统节庆、周末大集、赛事展会等活动 , 打通商旅文、游购娱、吃住行各环节 , 引导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企业和商(协)会广泛参与、合力促销 。四是面向全渠道 。活动将邀请总台等中央媒体对启动仪式及各地有特色有亮点的重点活动开展跟踪报道 , 加大对地方政府、企业促消费措施的宣传力度 。同时鼓励各地积极引入新平台、新媒体、新场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 对活动进行造势宣传、推介运营 。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重点资源遴选推荐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自主、企业自愿 , 广泛动员、优中选优”的原则 , 参照本次活动总体要求和特点 , 抓紧遴选确定拟参加全国“消费促进月”的重点活动、重点城市、重点企业 , 以及拟在9月9日启动仪式当天同步举办的活动及具体方案 , 尽快形成并报送推荐名单和活动方案(原则上各地推荐的重点城市不超过本地区地级市的50% , 每个城市推荐重点企业不超过100家) 。商务部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 , 统筹精选公布本次活动的举办城市、活动内容、参加企业总目录 , 统一冠名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品牌 。

(二)抓实各项活动实施落地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活动经验基础上 , 精心组织策划本地区“消费促进月”活动总体实施方案 , 统筹指导重点城市编制符合统一要求、彰显本地特色的细化实施方案 , 层层压实责任 , 确保方案逐条落实;要省市联动、政企协同 , 组织督促重点企业做好重点活动的前期筹备和全程实施 。要兼顾本地区同在“消费促进月”框架内开展的其他促销活动 , 确保各级活动办细办实办出成效 。要做好本地区促消费活动计划、预算安排与消费促进月总体安排的衔接 , 为本次活动争取力度更大、切入更准的政策措施 , 会同相关部门狠抓落地见效 , 切实做到因城施策、逐店落实 。
(三)强化活动成效量化统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优化顶层设计 , 整合报送渠道 , 统一数据口径 , 搭建发布平台 , 积极推动与银行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交易数据共享融合 , 在“消费促进月”活动期间 , 同步统计本地出台的支持政策措施、开展活动的场次、实现的销售总额、拉动的消费总量等可量化的成效 , 跟踪梳理活动中的消费亮点、典型案例 , 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商务部报送 。活动结束后 , 按要求尽快向商务部报送本地区“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全面情况和量化成效 。商务部将汇总形成相关报告 , 通过多种渠道 , 对各地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开展专题宣传和重点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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