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魏晋政治与族群︱中世的起点:五胡十六国( 三 )


对山西人来说,南匈奴离自己很近,可是对于其他地方的人来说,“夷狄”都是“非我族类”之人。江统的《徙戎论》还说:
今五部之众,户至数万,人口之盛,过于西戎。然其天性骁勇,弓马便利,倍于氐羌。若有不虞风尘之虑,则并州之域可为寒心。
可见他将匈奴视作为危险分子。从刘渊既未被投入对吴战线、也未被投入对秃发树机能战线这一结果可知,王济等人基于“同乡之理”对胡族的支持,在西晋朝廷中并未占据主流。也就是说,对于与胡族并非同乡的人来说,想让他们支持胡人是没有说服力的。由此造成了朝廷内部对胡族不同的看法。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生活在胡族附近地区的人们来说,民族差异的问题经常被他们所忽视,上述山西人与南匈奴的情况并非个例。与之类似,和刘渊几乎同时建国的李雄,也存在这一情况。接下来,我们就来关注一下李氏的状况。
 魏晋|魏晋政治与族群︱中世的起点:五胡十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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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江统传》

在谈论“同乡之理”前,我们先来概述一下建立成国的李雄集团。这一集团的基础形成于李雄之父李特时期。李特的势力作为成国建国的母体,是一个聚合“六郡”流民而成的集团。李特自身被认为是巴氐,但从这个集团内部来看,实际上混合了胡汉等不同民族的成员。这个集团并非基于民族认同,而是基于六郡这个地域认同结合起来的。总之,它并不是以巴氐部落为中心的集团,而是胡汉混合的流民集团。
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李特的势力中究竟有哪些人。在成的建国中起中心作用的,是上文所说的六郡人士,以及范氏道教势力。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六郡人士。这里所说的六郡人士具体指的是谁呢?《晋书》卷一百二十《李特载记》云:
特乃结大营于绵竹,以处流人,移冉求自宽。冉大怒,遣人分牓通逵,购募特兄弟,许以重赏。特见,大惧,悉取以归,与骧改其购云“能送六郡之豪李、任、阎、赵、杨、上官及氐、叟侯王一首,赏百匹。”流人既不乐移,咸往归特,骋马属鞬,同声云集,旬月间众过二万。流亦聚众数千。特乃分为二营,特居北营,流居东营。
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特在自己被通缉之际,将原来只针对李特及其兄弟的通缉令,特地改写为针对“六郡之豪李、任、阎、赵、杨、上官及氐、叟侯王”。通过这次改写,李特巩固了自己集团的凝聚力。也就是说,这张被改写后的通缉令中的人群——六郡之豪李、任、阎、赵、杨、上官及氐、叟侯王——正是李特领导的集团,即后来成国建国的核心。
据史料记载,六郡具体只知有略阳和天水。若考虑到流民的性质,其他几郡应该是略阳、天水附近的郡。值得注意的是,凝聚这一集团的核心基础,也是地缘上的结合,即“同乡之理”,而不是特定民族的集结。
而且在蜀人看来,李氏等六郡人士是外来之人,他们与巴蜀土著势力的关系并不好。《晋书·李特载记》记载:
永康元年,诏征益州刺史赵廞为大长秋,以成都内史耿滕代廞。廞遂谋叛,潜有刘氏割据之志,乃倾仓廪,振施流人,以收众心。特之党类皆巴西人,与廞同郡,率多勇壮,廞厚遇之,以为爪牙,故特等聚众,专为寇盗,蜀人患之。滕密上表,以为流人刚剽而蜀人愞弱,客主不能相制,必为乱阶,宜使移还其本。
据此可知李特的势力是被蜀人所厌恶的。上述之事发生在成国建国以前,可即使在建国之后,仍然有不屈从于成国的人存在。《三国志》卷三十四《先主穆皇后传》裴注所引孙盛《蜀世谱》记载了这样的事情:
壹孙乔,没李雄中三十年,不为雄屈也。
《三国志》卷四十三《吕凯传》裴注所引孙盛《蜀世谱》又云:
吕祥后为晋南夷校尉,祥子及孙世为永昌太守。李雄破宁州,诸吕不肯附,举郡固守。王伉等亦守正节。
如以上所见,成国和蜀地人士的关系并不好。究其原因,是作为成国建国中枢的李氏集团,对蜀地而言属于外来集团。因此,李氏集团是基于六郡地缘而结成的,而蜀人将这一外来集团视为仇敌。这可以说是“同乡之理”在集团的聚合与排斥两方面都起到一定作用的例证。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成国建国的另一个中心——范氏道教势力。这位范氏是巴蜀地区道教的权威,并借此背景在巴蜀建立了自己的势力。但在西晋时期,巴蜀的道教曾受到压迫。相关情况见于《华阳国志》卷八《大同志》:
咸宁三年春,刺史浚诛犍为民陈瑞。瑞初以鬼道惑民。(中略)瑞自称天师。徒众以千百数。浚闻,以为不孝。诛瑞及祭酒袁旌等,焚其博舍。
总之成国建国时的核心,无论是李氏流民集团,还是范氏道教势力,在蜀中都是非主流群体。也就是说,成国以蜀地少数派(minority)的团结,构成了政权的中枢。
如果是这样的话,成国建国之际的主要凝聚力,就并非基于“民族之理”。当时重点强调的人群区分标准,是在蜀地是否属于主流群体,而不是属于哪个民族。五胡十六国一般被认为是“民族的时代”,然而它的开创者成国,却不是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建国,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一点。
 魏晋|魏晋政治与族群︱中世的起点:五胡十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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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十六国初期领域图(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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