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央行为何“突袭”联合消费贷 监管窗口指导可能性犹存( 二 )


徐阳补充道,《暂行办法》本身对于联合贷款来说是一件好事,证明监管希望通过细则来规范发展,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 。长远来看,联合贷款对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暂行办法》在贷款余额占比和出资比例上,也给了银行和联营机构很大的空间 。当然,监管意见也意味着银行挑选合作伙伴时会更加审慎,对于合规性强、规模大的互联网平台是利好,而对一些资质较弱、合规性较差的平台,压力会比较大 。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除蚂蚁集团外,包括腾讯、百度、京东等多家金融科技公司均涉及到联合贷款业务 。在苏筱芮看来,此次联合贷摸底摸排对象既有金融机构又有互联网巨头,此举或将为全国范围内联合贷业务的统一监管打下基础,今后联合贷业务的监管将有所加强 。
前述资深人士则称,一旦监管严控,将直接影响与银行联合放贷的规模,而涉及的这些金融科技公司,或将通过增加自有放贷或者寻找其他资产需求机构合作 。
【央行|央行为何“突袭”联合消费贷 监管窗口指导可能性犹存】监管窗口指导可能性犹存
当前,《暂行办法》无论是从模式、资质还是流程方面,均为联合贷款给出了一定的方向 。不过,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当前联合贷款仍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不排除后续监管进行窗口指导或出台纲领文件,进一步规范 。
“联合贷款的最大问题在于债权人的资金多少是自有资金,多少是联合资金 。”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称,在联合贷款模式下,主要会出现多个债权人的情况,容易引发三角债,债权关系不明 。在互联网模式下的贷款,更让借款人不清楚钱到底是谁放的,容易造成品牌上的混淆 。
苏筱芮则指出,目前联合贷款仍有多处问题有待监管整肃 。具体来看,一是规模占比,部分中小银行对联合贷款业务过于倚重,可能存在隐患,不排除后续监管窗口指导或出台纲领文件 。二是权责划分,联合贷款牵涉到互联网巨头、金融机构等各方主体,在导流获客、贷中监测、贷后催收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划分标准不统一,一旦发生风险事件易造成各方推诿;三是不良处置,推测未来管理内容将参照此前地方已出台文件,以及互联网贷款新规中的部分思路,例如金融机构不得将核心风控环节外包,在“隐性兜底”方面可能也会作出相应规范 。
毕研广直言,联合贷款模式目前还不算成熟,从额度上来讲可操作空间还太小,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还涉及到了杠杆率的问题,以及向借款人有效界定债权关系的问题 。因此监管在鼓励双债权业务模式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细化政策,对于联合贷款模式界定清楚 。
“目前只是摸排阶段,如果后续监管思路接近互联网贷款的话,那互联网巨头联合贷款的规模将会有所限制,在与银行之间的各项权责厘定方面将会比现在更加清晰 。”苏筱芮称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孟凡霞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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