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请新闻发言人丨虚假诉讼、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如何打击?( 二 )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虚假诉讼、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 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的案件 , 强化监督力度;在办理民事监督案件过程中 , 发现涉嫌虚假诉讼及拒执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提出检察建议 。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案件的侦查工作;对相关部门移送的犯罪线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 对涉嫌犯罪立案侦查的 , 及时反馈线索移送部门;对控告人提出的控告不予立案的 , 引导其向法院提起自诉 。
Q
请问对于虚假诉讼、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 , 除了上述各部门的制约手段 , 还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A
对行为人实施虚假诉讼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作了规定 , 根据情节轻重 , 可处以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 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借此机会 , 我们也奉劝有虚假诉讼念头的人趁早断了念想 , 已经实施了虚假诉讼的人趁早投案自首 。
对于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人 , 不仅会受到信用惩戒 , 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 , 选举晋升、融资信贷受到影响 , 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 构成犯罪的 , 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法院|有请新闻发言人丨虚假诉讼、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如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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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全媒体新闻中心
图片:潘佳希
审核:石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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