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化心结,促和解,住新房( 二 )


此前李梅申请监督时,承办检察官调查核实了首付款已交付的事实,赢得了她的信任 。有了这份信任,她听进去了承办检察官的劝解,明白了双方和解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此后,在一次又一次的沟通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一面听着李梅的倾诉,一面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她阐明道理:虽然房地产公司没有交付房屋钥匙,但已办理了房产证,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已交付,因此,司法机关不支持她主张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的诉求没有错误 。耐心细致、将心比心地释法说理,最终得到了她的理解和认同,化解了她长久以来的心结 。
而要想让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与公司的沟通工作也至关重要 。前期的和解过程中,检察官始终未能联系到公司负责人,都是其代理律师出面,并拒绝了原审中的调解方案 。考虑到这一点,检察官决定从其代理律师处寻找突破口,向律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和解的必要性 。该代理律师被检察官诚意打动,为检察官与公司负责人搭建了沟通桥梁 。后经承办检察官与公司负责人一对一沟通,其同意补偿方案由免除部分物业费提高到一次性支付1万元补偿金并免除部分物业费 。
为完全打消对房屋质量、现状等的顾虑,2020年4月中旬在检察官陪同下,李梅到涉案房屋进行了查看验收,为双方达成和解增加了有力砝码 。5月初,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已经纠纷近十年的双方终于签订了和解协议,将涉案房屋交接并免除近五年的物业费,当场交付了补偿金1万元,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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