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痛心!1岁婴儿被母亲抛江溺亡!产后抑郁是否要承担刑责?

今日,7月8日上午广西南宁英华桥上一母亲将自己年仅一岁的孩子抛下了邕江。一时间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事件回顾
据现场目击者称,7月8日上午8点半左右,一名女子抱着一个婴儿在桥上徘徊,随后一名男子乘坐出租车赶到现场,两人发生争执。
随后这名女子将怀中的孩子突然抛下江中,自己也想跳下去,男子紧紧抱住该名女子并大声呼救,约2-3分钟后,孩子慢慢沉入水下。
随后,警察、医务人员赶到现场,约至上午10点,孩子被打捞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
当天下午
南宁警方发布了情况通报
 母亲|痛心!1岁婴儿被母亲抛江溺亡!产后抑郁是否要承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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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警方的通报中我们可以得知,这位母亲产后因孩子哭闹等原因,思想情绪变得极不稳定,甚至还有了轻生的念头。不少网友都表示,该女子可能存在“产后抑郁”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因产后抑郁将孩子拋入江中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法律小课堂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抑郁症并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疾病,如果经鉴定,抑郁症患者没有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以减轻处罚,但仍然要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有律师表示,《刑法》中判断的精神病,不是以医学判断作为标准,而是以是否嫌疑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为标准。抑郁症即使是精神病,也不代表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具体的说,一般的抑郁症患者,是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以及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的。因此,是不能减刑的。除非,他因为抑郁症导致其他并发情形,彻底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医学的作用就是证明他的症状包括哪些,而法官的工作是从医学报告中判断他的精神病是否影响他的控制能力。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母亲|痛心!1岁婴儿被母亲抛江溺亡!产后抑郁是否要承担刑责?】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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