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裁量权|广东司法厅出台指导意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南方网讯 日前 , 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 从坚持依法行政、防范侵犯民事权利风险、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4个方面 , 对广东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作出指导 。
《指导意见》指出 , 行政执法行为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
此外 , 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 从源头上防止乱发文;依法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和规范 , 防止执法过度、简单粗暴;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 全面清理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 , 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
在财经纪律方面 , 《指导意见》也作出了明确要求 , 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 , 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 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
为确保民法典有效实施 , 《指导意见》提出必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加强侵犯民事权利风险防范 。
行政机关要强化民事权利保护意识 , 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 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 , 实施行政执法要依法保护相对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 具体来看 , 执法检查时要防止扰民 , 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 , 慎重采取停产停业措施;坚持文明执法 , 不得使用轻蔑、歧视、侮辱、诱导、欺骗、恐吓、威胁性语言 。
《指导意见》还规定 ,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时 , 要及时依法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 , 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
各级政府和部门也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 , 将风险评估设定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必经程序 ,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 ,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 。
南方日报采访人员 陈伊纯 通讯员 粤司宣
【自由裁量权|广东司法厅出台指导意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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