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刑事立案时限须知

Array|刑事立案时限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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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司法实践中 , 有大量刑事案件的启动源于被害人报案并提供立案线索 。对于那些事实较为清晰 , 证据材料相对充分的案件而言 , 公安机关往往能快速筛查并核实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但有的案件 , 尤其是游离于民事纠纷和经济犯罪之间的案件 , 往往给立案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 据有的报案人反映 , 这种情况下 , 案件在公安机关接收报案材料后就仿佛石沉大海 , 没有回音 , 根本不知道有立案时限一说 。
事实上 , 尽管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时通常不会告知报案人立案时限问题 , 但公安机关内部对此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之规定 , 公安机关接报案件后 , 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 。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 , 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应当即受即立即办 , 不得推诿拖延 。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 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 , 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决定不予受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证据 , 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 , 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 , 应当及时受案立案处理 。因此 ,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 , 但公安机关拒不履行相关职责的 , 报案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后及时提起权利救济程序 。
【Array|刑事立案时限须知】文丨陈雨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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