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扩散!一起检举揭发涉黑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二 )


邮编:529500
电子邮箱:
阳江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7日
关于公开征集
陈镇喜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 揭阳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涉嫌黑恶团伙犯罪的陈镇喜等犯罪嫌疑人 , 目前正在侦办陈镇喜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案件 。 为深挖彻查犯罪 , 除恶务尽 , 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向社会广泛征集陈镇喜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 ,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 , 特别是相关受害人、证人积极行动起来 , 向公安机关提供陈镇喜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的线索、证据 。 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 并依据《揭阳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 , 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 。
二、公安机关敦促该犯罪团伙其他成员以及包庇、窝藏、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的人员 , 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 , 投案自首的 , 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
三、对于包庇、窝藏、纵容犯罪嫌疑人的 , 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毁灭证据、妨碍证人作证的 ,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 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
举报电话:
0663-8234313、110
彭警官:18211206413
许警官:18211206427
举报邮箱:
jysgajshb@163.com
来信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法治路揭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揭阳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7日

关于检举揭发

李锦星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 2020年7月13日 , 佛山市公安局打掉长期盘踞在高明区的以李锦星(绰号“眨眼星”)等人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 目前 , 包括首要分子李锦星等人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 , 我局特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 案件代号为“西江一号”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涉嫌参与以李锦星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的成员及包庇、纵容该团伙犯罪的人员 , 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 公安机关将对该团伙成员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彻底调查 , 严厉追究团伙成员的刑事责任 , 坚决做到除恶务尽 。
二、对该案尚未到案的违法犯罪成员及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的有关人员 , 亲朋好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主动投案自首 。 凡参与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 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 , 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 , 依法免予处罚 。
三、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 , 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 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措施缉捕归案 , 并依法严惩 。 对于窝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成员的 , 帮助其洗钱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 , 恐吓、威胁案件相关人员作证、举报线索等妨害作证及毁灭、伪造证据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惩处 。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人员和“保护伞”线索 。 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奖励有关规定 , 对在打击违法犯罪、深挖关系网和“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 。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佛山市公安局谢警官:19927788815
佛山市公安局潘警官:19927788391
举报电话:0757-86283021
举报电子邮箱:
3423948583@qq.com
佛山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6日
欢迎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来源:中国警察网
【线索|扩散!一起检举揭发涉黑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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