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商丘柘城女子遭家暴后跳楼 法院已判决两人离婚 儿子抚养权归女方

近日 , 河南商丘柘城县刘女士反映遭到丈夫家暴后跳楼一事引发关注 。 据北青-北京头条此前报道 , 遭到家暴后 , 刘女士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 。 检方已经对刘女士丈夫窦先生涉嫌故意伤害提起公诉 。
法院|商丘柘城女子遭家暴后跳楼 法院已判决两人离婚 儿子抚养权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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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 , 柘城县法院曾发布通报表示 , 2019年8月13日 , 窦某豪因家庭矛盾在其妻刘某艳经营的服装店一楼对其实施殴打 , 后刘某艳从二楼跳下 。 经鉴定 , 刘某艳眼部、面部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 2020年6月15日 ,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窦某豪提起公诉 , 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柘城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1日对窦某豪决定逮捕 , 现羁押于柘城县看守所 。 7月24日 , 刘某艳对其伤情申请重新鉴定 , 现法院已接受其申请 。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
【法院|商丘柘城女子遭家暴后跳楼 法院已判决两人离婚 儿子抚养权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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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 , 刘某艳通过网上立案 , 起诉与窦某豪离婚 。 法院此前表示 , 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 , 法庭不再进行调解 , 案件将择期宣判 。
7月30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刘女士处了解到 , 法院已经准予刘女士与窦先生离婚 。 刘女士发出的判决书显示 , 两人的婚生儿子由刘女士抚养 , 窦先生支付一定抚养费用 。 刘女士在朋友圈中表示 , “解脱二字 , 足以诠释 。 只等刑事案件给我公平的结果 。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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