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表|吉林:电表失准、“窃电”7年,电费要补交5万,店家对此一脸懵?
薛先生在吉林市昌邑区经营着一家时尚宾馆 。 前段时间 , 电业局通知他 , 在2013年2月份时 , 宾馆存在窃电行为 , 现在需要补交5万多的电费才能继续供电 。 可薛先生对此却毫不知情 。
吉林市时尚宾馆经营者薛先生:“我是2013年3月5号开始经营这个小店的 , 今年6月18号 , 电业局突然来我家让我签字 , 我说签什么字 , 他说你家有窃电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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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自家有窃电行为 , 薛先生感到很纳闷 , 他告诉采访人员 , 因为自己并不知情 , 所以就没有签署供电公司拿出的相关文件 。
吉林市时尚宾馆经营者薛先生:“我都不知道我家电表箱在哪 , 领我到我家表箱旁边 , 说这就是你家三块表 , 他说你要是不签可以 , 单子给你留下 , 我停你电 。 我说你凭什么停我电 , 一我没偷电 , 二你得去查 。 ”
薛先生说 , 当时供电公司告知他 , 因为窃电 , 他们家这几年少交了5万多元钱的电费 , 想要正常供电就得补齐所有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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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时尚宾馆经营者薛先生:“说我受益52738元钱 , 这个你得交 。 我说凭啥 , 这么长时间 , 2013年到现在你月月抄表 , 我月月拿你抄表员的单子去银行交钱 , 表是你维护 , 是你电业局看管 , 你不应该找我 , 你应该找窃电者 。 ”
薛先生通过了解得知 , 供电公司查询的窃电时间是2013年的2月份 , 而他从别人手中承接这个宾馆的时间是2013年的3月5号 , 他认为既然是在自家接手前就有窃电行为 , 他就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 。 之后 , 他多次与对方沟通 , 都没有协商一致 , 最终还是被停了电 。
国家电网吉林市昌邑区供电中心副主任陆伟斌:“2020年6月18号 , 我们按照吉林省公司下发大数据 , 对失准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普查的时候 , 就发现他家这表 , 确实存在计量失准的情况 。 我们用电流计掐电流 , 显示的实际电流 , 和电能表显示电流明显不符 , 他家一共三块电表 , 其中一块B项电表不准 。 ”
据陆副主任介绍 , 通过检测 , 这块电表的误差率已经达到百分之96,相当于每用一百度电 , 用电者只交了不到4度电的钱 。
国家电网吉林市昌邑区供电中心副主任陆伟斌:“他说是不知情 , 是后兑入的 , 但始终没给我们提供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 从我们掌握证据来看 , 2013年2月这个表被人为动过 , 从那时候开始显示计量装置不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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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 为什么窃电这么多年供电部门才对薛先生经营的宾馆进行处理?
国家电网吉林市昌邑区供电中心副主任陆伟斌:“这个得从管理角度来说 , 我们昌邑供电局管理38万用户 , 我们很难对所有用户反复进行筛查 。 窃电这个现象说实在的也会时有发生 , 所以依据省公司给我们的大数据 , 给我们提供有效的分析 , 我们才能对重点用户进行排查 , 才发现他家存在窃电和计量装置失准的情况 。 ”
(省公司)大数据一般多长时间上传(通报各地)一次?
国家电网吉林市昌邑区供电中心副主任陆伟斌:这个是个新技术 , 今年是第一次 , 去年处理过一次 。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 , 虽然薛先生表示对窃电行为不知情 , 但作为实际经营者他们家一直都是受益方 。
国家电网吉林市昌邑区供电中心副主任陆伟斌:作为受益方少交电费 , 他有责任有义务来补交电费 , 这电费也不是我们供电公司的 , 是国家的电能财产 , 我们是对这个用户、对这个表迹、对这个用电进行处理 , 不是针对任何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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