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2020年上半年实施的发票新规

|一文了解!2020年上半年实施的发票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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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一文了解!2020年上半年实施的发票新规
近年来 , 税务总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 推行发票开具便利化举措等 ,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 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 2020年上半年 , 又有几项发票新规开始实施 , 具体有哪些 , 咱们往下看↓
2020年2月1日起
【|一文了解!2020年上半年实施的发票新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选择自开专票●●
具体内容:
1.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 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 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 , 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
3.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 ,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 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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