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取消34项证明,将清理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证明( 二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此次取消的15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非企业单位设定的证明 , 涉及实习律师、北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寡或残疾人、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家庭贫困儿童、经济困难患者、大病患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办事 , 证明取消后 , 将采取社会组织主动核查、社会组织告知政策条件+办事群众做出承诺(即告知承诺)、办事群众提交其他证件凭证等方式替代办理 , 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办事企业群众 。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 该办会同市民政局对注册登记的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设定的群众办事过程中需提交的证明进行了全面清理 , 对名称中包含“证明”字样但属于证件、凭证、专业文件的予以去除 , 对实质上属于证明的进行逐项研究、合并同类、整理规范 , 确定出市级社会组织设定证明共15项 , 包括社会团体设定的证明2项 , 基金会设定的证明12项 , 民办非企业设定的证明1项 。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会同市民政局对这15项证明逐一研究 , 反复论证 , 最终予以全部取消 。

 

截至目前 , 北京市已在2016年以来开启的“减证便民”行动中累计取消证明311项 。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 目前该办正在清理北京地区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证明 ,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将于年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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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北京地区银行要求北京市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开具证明目录(共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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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北京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设定证明目录(共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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