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2020年上半年农资执法10大典型案例( 二 )


陕西省韩城市某农药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2020年4月,韩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称芝阳镇东弋家塬村有人开车走街串巷销售农药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山西某农药公司销售人员正在销售农药,品种包括多福克、10%多抗霉素、吡虫啉、啶虫脒4种,共计106件98桶,货值金额5.77万元,且当天已销售金额1.5万元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超出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范围销售农药,涉嫌无证销售农药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韩城市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农药81件,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并处罚款28.83万元的行政处罚 。
广东省广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202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执法检查,在广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发现6种兽药产品,但该公司不能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经立案调查,该公司自2018年1月起,在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生产兽用诊断制品,共计6种176盒、4488头份,货值3.14万元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五十六条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兽药产品173盒,没收违法所得588元,并处罚款15.71万元的行政处罚 。
江苏省宿迁市王某某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2019年9月,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称王某某经营的河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徐麦31”小麦种子为假种子 。执法人员对王某某经营的小麦种依法进行了抽样送检,经北京小麦种子检测中心检测后判定为假种子 。经立案调查,王某某从河南省永城市农资经销商胡某某处购进小麦种子7500公斤,至案发时已销售450公斤,违法所得1710元,货值2.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假“徐麦31”小麦种子,没收违法所得1710元,并处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 。
甘肃省张掖市某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2020年3月,张掖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线索通报,对张掖市某公司经销农药行为进行跟踪调查,并在该公司库房现场查获限制使用农药甲基异柳磷160瓶 。经核实,该公司不具备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资质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甲基异柳磷160瓶,没收违法所得280元,并处罚款69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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