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实拍!通告实施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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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8月的第一天
也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正式实施的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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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一直都在不遗余力地普及
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能让广大市民
养成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
那么今天开罚首日,头盔你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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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
张家港警方组织警力
在辖区各大路口开展现场执法整治行动
同时通过微博、电视等媒体的镜头
进行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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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时59分
张家港警方开出了“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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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陆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长安路时
仅佩戴了工地安全帽
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被执勤交警当场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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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处以警告处罚外
民警还在交通安全宣教岗亭
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签订《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等方式
对陆某进行了宣传教育
常熟市
为了让电动车驾乘人员的行驶更加安全
路面交通更加文明有序
36度的高温下
在大小街头都能看到常熟交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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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
今早
昆山警方
对驾乘电动自行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开出了
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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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严格查处
开出警告罚单
并在现场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
通过组织观看安全教育片
签订《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等方式
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开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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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
早晨6时40分许
太仓警方
针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出行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出了
“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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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6时38分许,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南郊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在204国道、339省道路口执勤时,发现南侧路口有一男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过来,而该驾驶员仲某(男,53岁,江苏沭阳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随即上前进行查纠,在查明事实后对仲某依法做出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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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太仓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上路查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宣传、教育佩戴头盔的安全必要和正确方法。全市社会面道路查纠情况总体良好,绝大多数市民在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能够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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