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临夏马某某、崇某某无证驾驶被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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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侥幸心理不可取,无证驾驶要不得!
2020年7月10日22时许,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新区中庄二里半路段开展勤务时,在检查一辆甘A60***号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员马某某未能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查询,发现马某某未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马某某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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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侥幸心理不可取,无证驾驶要不得!
2020年7月19日22时许,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太极大桥桥北路段开展勤务时,在检查一辆甘AR7***号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员崇某某未能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查询,发现崇某某未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崇某某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崇某某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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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靖公安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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