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领秀城|鲁能领秀城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整改搞敷衍 住建委:责令继续整改

【鲁能领秀城|鲁能领秀城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整改搞敷衍 住建委:责令继续整改】
近日 , 重庆江津区市民李先生投诉 , 他购买了江津区鲁能领秀城的房子 , 小区存在诸多质量问题要求整改被敷衍 , 问题依然存在 。
据了解 , 鲁能领秀城总工程建筑面积36.2万平方米 , 5栋高层 , 42栋洋房 , 由重庆江津鲁能领秀城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鲁能领秀城|鲁能领秀城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整改搞敷衍 住建委:责令继续整改
本文插图

鲁能领秀城业主投诉:
小区存在质量问题及物业费用问题
鲁能领秀城小区业主李先生称 , 2019年6月30日 , 业主们被要求接房必须先支付半年物业费 , 然后发现房屋存在诸多问题 , 比如屋顶大面积漏钢筋 , 墙面空鼓 , 墙面水泥标号以次充好用手可以将墙面的水泥直接扣掉 , 质量令人堪忧 。
期间为房屋整改问题 , 李先生表示他们找物业、找开发商 , 但是整改的方式则是敷衍了事 , 漏钢筋就在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直接用水泥涂了 , 墙面大面积掉沙也直接用水泥浆再涮一次 , 就连空鼓都整改了4-5次 。
张先生表示 , 直至2020年5月30日他又去检查了一遍还是有几处没有整改好 。
除此之外 , 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累计至今计算让业主承担这一点也让李先生无法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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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接到李先生的投诉后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回应 ,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36号)第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收取 , 经与业主合同约定预收的 , 从其约定” 。 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 , 由建设单位承担 。 物业交付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 , 由业主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
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基本属实
同时 , 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 , 经调查核实 , 李先生投诉的问题基本属实 , 项目建设单位已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露筋、抹灰起砂等问题立即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 目前施工单位正在整改之中 , 同时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也将督促施工单位保证整改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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