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会车越中心线负事故全责:扣分+罚款+赔偿

 道路交通安|会车越中心线负事故全责:扣分+罚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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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忻城县马泗乡联团村果内屯附近路段发生起三辆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黄某栋驾驶黑色小车在弯道处与对向由韦某清驾驶的银灰色小车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侧滑,继续与蒙某平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黄某栋连人带车冲下路基。
三车受损严重,幸好车内人员都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仅受轻微伤。
经确认,该事故原因是黄某栋驾驶机动车通行道路与对向来车会车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虚线,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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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该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会车的;一次扣1分,并根据情况处以20-200元罚款。
不按法律法规正确驾驶机动车的黄某栋,不仅将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赔偿,同时,还将受到扣分和罚款的处罚。
友途车服也在此提醒大家,开车不能任性,否则,将会害人害己,最终,也必然触发法律。(完)
【 道路交通安|会车越中心线负事故全责:扣分+罚款+赔偿】——信息选摘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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