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起施行保健品等不纳入医保

【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起施行保健品等不纳入医保】本报北京8月2日电 (采访人员李红梅)采访人员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医保局局务会审议通过 , 向社会公布 ,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 《暂行办法》明确 , 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 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 滋补品、保健品、疫苗等不纳入目录 , 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将被调出目录 , 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也可以被调出目录 。
《暂行办法》明确 , 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 。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 , 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 。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 , 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 , 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 , 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省级或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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