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八旬老人超市购物摔倒身亡 家属向超市索赔50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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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八旬老人超市购物摔倒身亡 家属向超市索赔50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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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刘理8月3日报道:上海一名八旬老人在超市购物时摔倒 , 后经工作人员送医救治抢救无效死亡 。 老人家属认为超市应当负相应赔偿责任 , 遂将超市告上法庭索赔50.8万 。
超市是否需要担责?责任应该如何认定?近日 , 上海宝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发生在公共场所的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案件 。
2019年10月某日 , 时年80周岁的曾女士至某超市购买物品 , 后在蔬果区摔倒 。 超市工作人员见其倒地 , 立即通知蔬果区的负责人以及超市客服人员 。 事发后 , 曾女士意识清楚 , 超市工作人员将其扶至他处休息并询问是否需要送去就医 , 曾女士表示不需要 。
但是 , 超市工作人员觉得曾女士年纪较大 , 还是慎重处理较好 , 便报了警 , 后又拨打了120 , 由超市工作人员陪同曾女士就医 。 经诊断 , 曾女士为脑挫裂伤 , 告病危 。 次日下午 , 曾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 。
曾女士的子女认为 , 超市未第一时间及时将曾女士送医治疗 , 延误了救治时间 , 且曾女士是因地面湿滑导致摔伤 , 超市应当负相应赔偿责任 , 故于2020年1月将超市诉至上海宝山法院 , 请求超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50.8万余元 。
庭审中 , 被告超市辩称 , 根据其拍摄的事发现场照片 , 事发地面上并无水渍等 , 曾女士有高血压疾病 , 其曾女士摔倒系其自身疾病所致 。 事发后 , 曾女士意识清楚 , 被告超市工作人员将其扶去他处休息 , 并及时报警 , 后又拨打了120 , 由超市工作人员陪同曾女士就医 , 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
上海宝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根据相关证据显示 , 曾女士摔倒后并未发生昏迷等明显症状 , 被告超市并非专业医疗救治机构 , 在这种情况下未首先选择送医 , 而是将老人送至他处休息并报警等行为 , 并不存在放任不管的情形 , 此后也陪同救护人员将老人送往医院就诊 , 已经尽到救治义务 。 且其他证据均未反映出曾女士系因地面湿滑等原因而摔倒 , 事发后被告超市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 故不予采纳原告对曾女士受伤原因的主张 。
综上 , 上海宝山法院判决对原告曾女士的子女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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