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明亚保险经纪因业务事项不真实被罚35万元( 三 )


2. 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存在通过其公司内勤员工工号为明亚经纪外省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出具保单问题 。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 , 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先后通过其内勤员工范某某、王某某工号为明亚经纪外省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出具保单45件 , 涉及保费32.30万元 , 业务员佣金11.62万元 。 其中苑亚利任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总经理期间涉及保单28件 , 保费18.13万元 , 业务员佣金6.85万元 。
时任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总经理苑亚利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应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吉林分公司关于未报备替换关系的原因列表、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替换人员统计表、谈话笔录、ERP系统查询保单截图、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业务台账、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清单、涉及AB角替换业务清单及汇总表、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相关任职文件复印件、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出具的关于相关人员任职情况的补充说明等证据证明 。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 我局决定作出对苑亚利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 。 逾期 , 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复议和诉讼期间 ,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2020年8月3日
(责任编辑:牛江 HF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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