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追赶小偷致其受伤 湖南岳阳一失主反遭起诉?结果是……( 二 )


二审法院认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而本案中,徐某的目的是制止犯罪,因此一审认定本案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徐某逼停前车的行为,是在紧急追逐时采取的合理防卫手段。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由于徐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不应对付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针对上诉人平安财险长沙安泰支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由于本案并非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付某因此也非交强险中的第三者,其要求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内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审理,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并驳回上诉人付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为何重新审查 如何解读二审判决?
一审判决作出后,虽然徐某没有提起上诉、保险公司只针对部分损失认定项目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并未“不告不理”,而是决定对该案重新审查,对一审判决进行纠正,并作出了一份全部驳回的判决。为什么二审法院要对该案重新进行审查?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本案的二审判决呢?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邵莉茜:本案的特点或者说难点在于,突破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但是为了确保法律的贯彻执行二审程序,还有依职权纠错的功能。所以我们合议庭依法超出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全案审理,徐某的正当防卫行为应当予以支持和肯定。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驳回了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年5月,“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 、“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等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的典型案例,被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这些案件,鼓励见义勇为、让守法者不用为他人过错买单、宣示法不强求正义者的过重注意义务等,从而破解人们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问题的法律和道德风险,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
央视|追赶小偷致其受伤 湖南岳阳一失主反遭起诉?结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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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近些年的案子中,很多的见义勇为的案子里,包括最高法院也出了正当防卫相关的解释,把它范围扩得越来越大,就是让这个社会的正能量战胜那些负能量,让老百姓敢于去维权,敢于去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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