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新闻网|争夺庄稼“采光权” 老太砍断2775株苗木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争夺庄稼“采光权” 老太砍断2775株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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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网|争夺庄稼“采光权” 老太砍断2775株苗木】法院供图
村民认为相邻地里种植的苗木影响到自家庄稼采光 , 多次找对方协商未果 , 她持柴刀砍断2775株苗木 。 近日 , 沙洋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 涉案村民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缓刑1年 。
涉案村民为覃某 , 年近古稀(今年69岁) , 沙洋马良人 。
2012年至2019年 , 马良一村民在自己田地里栽种了数千株万年青苗木 。 因栽种苗木的田地与覃某的田地相邻 , 覃某认为种植的万年青苗木有可能影响到自家田地的庄稼生长 , 多次与对方协商 , 要求对方停止种植苗木 。 对方不同意 , 两人为此发生争执 。 其间 , 相关人员出面组织双方就万年青苗木如何处理进行过协调 , 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2019年11月 , 覃某在8个半天的时间里 , 用柴刀将对方田地里的万年青苗木砍断(如图) , 致使对方种植的2775株万年青苗木死亡(大小高度不一 , 其中有5米高的) 。 后经物价部门认定 , 被毁坏的万年青苗木在案发时价值1.3万余元 。
苗木受损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报警 , 警方查明案情后 , 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覃某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 沙洋县人民法院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
法院审理查明 , 2020年1月8日覃某主动赔偿了对方1万元经济损失 , 对方向覃某出具了谅解书 。
法院审理认为 , 覃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案发后 , 覃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坦白 , 可以从轻处罚 。 覃某积极赔偿对方损失 , 并得到谅解 ,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最终 , 法院依法判处覃某有期徒刑6个月 , 缓刑1年 。 (荆门晚报采访人员秦文 通讯员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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