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 疏堵结合遏制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近日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 疏堵结合采取措施 , 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
【建房|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 疏堵结合遏制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近年来 , 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 , 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 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 , 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 同时 , 当前还存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不平衡、指标使用要求不够明确、指标有挪用等问题 , 急需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 。
为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立足耕地和建房2个关键 , 明确禁止8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形 , 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 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 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 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 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 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 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 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
为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 《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5个方面政策措施 , 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细则 。 5项措施包括:一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 , 原则上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 。 二是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 , 各省可在下达指标范围内依法委托县级政府批准 。 三是加强规划管控 , 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 。 四是耕地占补平衡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通过多种途径予以落实 , 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 。 五是特别注意分户的合理性 ,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 , 严格执行宅基地标准 , 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 , 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 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 宅基地审批要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 。
两部门要求 , 各地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 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 。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 , 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 , 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 , 形成合力 , 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 , 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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