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潮阳区第四批非遗申报开始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相关政策文化精神 , 扎实推进潮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 近日 , 潮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出通知 , 组织开展潮阳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 。
潮阳区|潮阳区第四批非遗申报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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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都有什么条件?
具体如何申报?

●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四)具有鲜明特色 , 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
●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
1、各项目申报单位可向属地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 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名录进行筛选 , 审核申报资料 , 并提出推荐名单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涉及跨区域或全区性项目的申报单位可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 经审核同意后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二)初评考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汇总、审核申报材料 , 并按申报情况组织5名以上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 , 通过资料审查、走访考察或座谈等环节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 对推荐或申请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初评和考察 。 入选项目应当经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 。
(三)审议论证: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初评意见 , 组织五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 对初评意见和入选项目进行审议 , 提出审议意见 。 经到会半数以上专家同意产生公示名单 。
(四)公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拟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为20天 。
(五)公布:公示期满 , 无异议或提出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评审的 , 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订潮阳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 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括:
(一)申请报告:各推荐单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本辖区推荐申报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 填写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等信息 , 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作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代表性图片、项目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有关单位推荐意见、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三)辅助资料: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
●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内容真实、充实 , 表达准确 , 项目简介简明扼要 , 重点突出;
(二)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 , 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 并达到技术要求;
(三)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A4纸印刷 , 一式5份;项目辅助材料一式3份 。
(四)电子材料(统一拷贝至U盘或DVD光盘)内容如下:
1.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格式);
2.项目代表性图片和项目分布图(JPG格式);
3.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传承人(群体)统一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彩色扫描 , PDF格式);
4.项目申报片(AVI、MP4、MOV格式);
5.其他音频、视频材料 。
(五)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 , 不再退还 。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 精心组织 。 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 , 广泛听取意见 , 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审核和评审工作 。
(二)依靠专家 , 认真筛选、论证申报项目 , 确保项目质量 , 并重点关注下列项目:
1、“中华老字号”所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民族传统医药有关项目;
3、有利于增强海峡两岸和海外人文化认同的有关项目;
4、具有潮汕特色的文化艺术、手工技艺、消费习俗、民间知识、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俗以及民间信仰等 。
(三)参照有关法律法规 , 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
1、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2)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3)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
2、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
(2)具备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 培养后继人才 。
(四)申报工作中药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的积极性 , 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 , 保证保护计划可行性、有效性 。 申报项目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或其他专业技术领域的 , 须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推荐意见 。
●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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