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领域|新轮反腐风暴吹向医疗领域 近两月多名领导干部被查( 二 )


“医疗领域风清气正是应有之义 。”庄德水说 。
监察全覆盖零容忍
层层压实监督责任
1月10日,2020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今年要在“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作风上狠下功夫” 。
在彭新林看来,今年医疗领域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可以追溯至此次会议,特别是在会议上发布的“医政医管局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要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修订行业“九不准”规定,制定处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出台卫生健康行业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开展行风问题专项整治等 。
今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等九部门对外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
《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还提出,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承担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 。
据彭新林研究,长期以来,医疗卫生单位有其特殊性,无论业务、财务还是人事,其独立性都较强,难以对其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因此,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纠风工作职责,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有助于对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实行“刮骨疗毒”,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
彭新林还专门提醒说,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纪委专司党内监督,对于非党员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不能直接行使监督职责,属于党内监督不及的地方;而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主要限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的公职人员,则无能为力 。
“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党员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实际上是游离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之外的,未能实现监察全覆盖 。改革之后,对于以往不适用党内监督的公职人员以及非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均可实施监察,才在完整意义上实现了监察全覆盖 。”彭新林说 。
在庄德水看来,医疗领域反腐败是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 。今年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 。
庄德水认为,今年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在强调医院党委及监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层层压实监督的责任,医院党委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同时注重典型医疗领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 。
一个可资佐证的事实是,今年6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
邛崃市平乐镇卫生院原院长蒲飞违规收受药品销售回扣问题,正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 。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蒲飞在担任邛崃市平乐镇卫生院院长同时主持下坝乡卫生院工作期间,在上述医院的药品采购过程中,明知供药企业有请托事项,仍然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多次收受医药公司给予的药品销售回扣共计几十万元 。2017年11月,蒲飞受到开除处分 。
根据公开资料梳理,这也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首次集中通报此类典型案例 。
压缩医院寻租空间
推动医疗体制改革
6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将加大压力传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围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
这名负责人还介绍,目前已采取的相关措施包括:建立行风建设管理部门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的配合协作机制,要求涉纪涉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快查快办,“一案三查”;探索建立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统一管理机制,指导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大型三级公立医院配备专职行风建设干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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