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in宁波|鄞州一暴力讨债恶势力集团5名成员均获刑,强迫债务人充当“人肉沙袋”

文章图片
近日 , 鄞州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依法宣判一起暴力讨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其余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 并处罚金 。
2015年以来 , 以李某某为首要分子 , 被告人张某某等4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依托李某某开设的所谓投资公司 , 采取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手段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 欺压百姓 , 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 。

文章图片
在多起案件中 , 李某某等5名被告人采用非法拘禁的方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 还在非法拘禁中迫使被害人充当“人肉沙袋” , 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 , 造成多名被害人受伤 。
如2016年 , 被告人李某某等人为逼迫借款人陈先生还钱 , 对其拳打脚踢、扇巴掌、言语威胁、非法拘禁 , 后在陈先生已还清高额债务的情况下 , 仍然采用暴力手段将陈先生账户内剩余的5000元强行劫走 。
2015年 , 被告人李某某向借款人石先生放贷2万元 , 后石先生无法归还借款 , 李某某三次将石先生约至投资公司 , 强迫石先生跪在公司大厅并对其拳打脚踢 , 还强迫石先生穿戴护具作为“人肉沙袋” , 充当李某某的拳击陪练 , 以此逼迫石先生还款 。
【浙江新闻in宁波|鄞州一暴力讨债恶势力集团5名成员均获刑,强迫债务人充当“人肉沙袋”】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 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 其中被告人李某某是首要分子 , 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 根据5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程度和认罪认罚情况 , 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他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 并处罚金 。
推荐阅读
-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天呐!有人交了410万保证金拍下杭州3500万的别墅后,竟然悔拍了
- 新闻在线|花了15万买本命年饰品,南宁3名“95后”破了财,却没消灾
- 中国新闻网|他主动投案,今年7月刚当上副省长……
-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浙江街头揪心一幕!电瓶车上3岁男孩一个动作,他和妈妈瞬间飞出……
- 闪电新闻|太难了!男子陪老丈人痛饮半天,遭妻子责骂,醉酒离家驾车被查…
- 闪电新闻|491人献血168400毫升!山东省血液中心发布AB型血暂缓献血公告
- 搜狐新闻|准大学生数码三件套如何选?这些元气好物值得种草
- 浙江法法制报|“大男人喝酒,叫一个女的去买单?”因为这句话,他逃了足足10年
- 大潮网|浙江19岁女大学生肚子一天天隆起!检查结果让她慌了,医生:立即手术
- 钱江晚报|浙江一班级连换5位班主任、3位数学老师!家长崩溃:又有老师怀孕生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