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国产芯片重磅利好!国务院发文:这类企业免征10年所得税!哪些上市公司将受益?( 九 )


(三十九)本政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负责解释 。
(四十)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继续实施国发〔2000〕18号、国发〔2011〕4号文件明确的政策 , 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 , 以本政策为准 。
 
本期编辑 刘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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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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