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卖了几块钱的糖盒郑州一批发商被索赔3万( 二 )


正因为此 , 很多批发商在进货时都未和上游签订合同 , 也没有盖有公章的发货单或单独开具的发票 , “只有一个转账记录和手写的进货单 , 这些证据法院不认可 。 ”大海表示 , 而出现官司时去找上游 , 对方往往不会承认 , 这就让他们因举证困难而无奈败诉 。
建议 规范经营 , 注意保留进货时的相关凭证
传统经营了十几年的小商品批发商们 , 面临着一场由“侵权”带来的思考 。
河南先风知识产权集团风驰事务所律师张建斌表示 , 小商品批发商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想要减少甚至杜绝此类官司的发生 , 一定要规范经营 , 在进货时应注意索要发货单、提货单、收据、发票等用以证明货物是从相关厂商或者销售者处购买的相关凭据 , 以便在厂商或者上级销售者否认侵权商品是销售者向其购买时 , 能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 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使自己免于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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