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高院负责人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当事人回应:我接受道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高院负责人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当事人回应:我接受道歉】今天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 撤销原审裁判 , 宣告张玉环无罪 。 2001年11月28日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张玉环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张玉环提出申诉 , 并于2017年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高院负责人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当事人回应:我接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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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 , 对本案再审 , 并于今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 。 宣判后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 , 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
张玉环:我接受江西高院的道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高院负责人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当事人回应:我接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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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被判无罪后 , 乘车回到老家进贤县张家村 , 家人放鞭炮迎接 。 采访人员在现场看到 , 张玉环身戴红花 , 下车后与家人痛哭相拥 , 其前妻宋小女因情绪过于激动而晕倒 , 随后送医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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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被羁押9778天后 , 8月4日下午4时 , 江西省高院对27年前张玉环故意杀童案公开宣判 。 江西高院认为 , 原审认定张玉环杀死两名儿童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 , 不能对张玉环定罪 , 依法改判其无罪 。
1993年10月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 , 两名失踪的男童被发现浮尸于当地的一个小水库中 。 两天后 , 时年26年的村民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 。 1995年1月 , 南昌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缓 , 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
6年后的2001年 , 南昌市中院再次判处张玉环死缓 。 张玉环本人始终坚决否认杀人 , 称在刑讯逼供之下作出有罪供述 。
经多年申诉后 , 2019年3月 , 江西省高院决定对张玉环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再审 。 今年7月9日 , 在张玉环被羁押26年8个月后 , 该案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 。
江西高院认为 , 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 , 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杀人 , 而张玉环本人的有罪供述亦缺乏稳定性、真实性存疑 ,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宣判后 , 审判长告知张玉环 , 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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