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屡遭威胁忍无可忍用刀划伤对方,故意伤害获刑后二审改判无罪( 二 )


本案案发时 , 张某持的是一把刀片仅长约一厘米的裁纸刀 , 在被迫反击中是随意挥舞 , 无明确的伤害目的 , 也未造成雷某重大伤害结果 。 且她即便持刀在打斗中也处于劣势 , 很快就被雷某踢倒在地 。 雷某被路人拉开后 , 张某再次被踢也没有再持刀攻击 , 行为非常克制 。
综上 , 法院最终依法支持了张某的上诉请求 , 认定其为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采取持刀将雷某划成轻伤的行为 , 属于正当防卫 ,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 亦不承担民事责任 。
后语:“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吴庆锋法官表示 , 矛盾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和平解决 。 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 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 法律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 。
针对不法侵害人滋事在先、纠缠不休的情形 , 防卫人携带防身武器不宜认定具有斗殴故意 , 对防卫人在精神紧张、心理恐惧状态下发生的防卫行为亦不宜过度苛求 。 当不法侵害人与防卫人的人身权益发生价值冲突 , 优先保护防卫者的正当权益 , 是正当防卫制度的应有之意 , 亦符合国法、人情 。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采访人员 魏丽娜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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