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羁押超26年 江西高院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

新华社电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4日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 撤销原审裁判 , 宣告张玉环无罪 。
2001年11月28日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张玉环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张玉环提出申诉 。 2019年3月1日 , 江西高院作出再审决定 , 对本案进行再审 , 于今年7月9日进行公开审理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 , 原审认定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 , 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 , 亦未得到在案物证的印证 , 真实性存疑 , 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 ,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 , 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 。 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 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 , 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
【张玉环|羁押超26年 江西高院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宣判后 , 江西高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 , 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
1993年 , 26岁的张玉环因涉嫌谋杀同村两个孩子被羁押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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