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刘一手两千万元违约金已和解,?法院曾发视频喊话催还钱

8月6日上午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三中院)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 , 网红主播“刘一手”(本名丁某某)因拒绝缴纳两千多万元违约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法院在其大肆炫富后 , 通过短视频隔空喊话 , 令其主动找到法院 , 顺利与申请执行方达成和解 。
此前 , “刘一手”的老东家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针对其在合约期内的违约行为申请仲裁 , 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年3月的裁决 , 丁某某应赔偿违约金2300万余元 。 但丁某某拒绝执行 , 并在直播过程中表现出对法院强制执行的轻视态度 。
南都此前调查发现 , “千万违约金”的背后暴露出的仍是直播圈的老问题——平台猎挖、主播跳槽 。 南都采访人员从数十份2019年公开的主播违约纠纷判决书获悉 , 以“一口价”形式确定违约金十分常见 , 还有合同提到 , 若因主播原因在合约期内解除合同 , 主播应赔偿其一年内正常月收益的10倍违约金 。
事件:主播“刘一手”违约欠款千万 , 法院发短视频催还钱
据发布会上法官的介绍以及北京三中院此前公布的执行决定书 , 主播“刘一手”(本名丁某某)曾是与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独家协议的“金牌艺人” , 由于在合约期内多次违约在第三方平台开播 , 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对其提起仲裁 。 2019年3月 , 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丁某某向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赔偿违约金2300万余元 。
8月6日上午 , 北京市三中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才雪冬介绍了该案执行细节 。 当时承办法官依法推进执行程序 , 并对丁某某采取限制消费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 但丁某某仍拒绝执行 , 并在直播过程中表现出对法院强制执行的轻视态度 。
“刘一手别‘留一手’ , 忙着直播也别忘了还钱!”2019年6月14日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短视频账号上发布消息称 , 丁某某因欠款两千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期限为两年 。 根据北京三中院公开的限制消费令 , 丁某某不得有相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在星级以上宾馆、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购买不动产或新建高档装修房屋;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
网红主播刘一手两千万元违约金已和解,?法院曾发视频喊话催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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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限消令 。
当晚 , 丁某某在其新浪微博回应此事称 , “我承认我有2300万的外债” , 并表示自己与原直播平台一直在协调 。
“我们多次联系他 , 他不仅不到法院配合执行 , 还在网上炫富 , 于是法院在他结婚的第二天发布视频 , 喊他来法院执行 。 ”才雪冬在6日会上介绍 , 法院的视频发布后 , 3天时间突破1千万点击量 , 对丁某某产生很大压力 。 几天后 , 丁某某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 。 在法院的主持下 , 丁某某和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达成和解 , 双方完成了执行 。
背后:主播“跳槽纠纷”不断 , 常见“一口价”定违约金
主播“刘一手”并非收到千万违约金裁决的个例 。
近年来 , 主播圈频频传出主播跳槽的消息 , 平台也常通过法律途径向违约主播索要高额违约金 。 2017年 , 以张大仙、嗨氏、韦神等为代表的各大直播平台的头部主播频频传出跳槽消息 , “违约诉讼”也成了主播和平台权益斗争中的必走流程 。
2018年8月中旬 , 触手直播平台发布公告称 , 原触手主播“入江闪闪”因拒不履行违约承诺并支付违约金2272019元 , 被拘留15日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年9月下旬, “入江闪闪”发布视频解释了其违约金的构成 , 称“无良平台套路多” , 并表示其已经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案件“执行异议”申请 , 认为蓝博公司(触手平台合作公司)隐瞒事实真相 。
南都采访人员曾从多份“主播跳槽纠纷案”的判决书了解到 , 直播平台作为互联网企业 , 投资人会根据直播在线人数和网络流量对其进行估值 , 再根据估值进行融资 。 因此 , 大主播的转移会导致平台流量减少 , 进而影响平台的估值融资及成长 。
在平台看来 , 违约金有两层作用:一是补偿 , 二是惩罚 。 如果对违约主播采用较低违约金 , 无法起到惩罚和警示作用 。
与此同时 , 也有主播在违约诉讼中回应 , 平台利用强势地位签订了不平等条约 , 拖欠薪资的做法也是平台违约的体现 。 有主播在收到了其两年收入的近二十倍的违约金判决后表示 , 违约金远高于直播收入的金额有失公平 。
对此 , 多位直播业内人士曾向南都采访人员表示 , 高价挖人不仅加大平台的运营成本 , 对主播的直播生涯也会带来不良影响 。 如果高价挖人的乱象愈演愈烈 , 直播行业将无法走向良性竞争的轨道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诸未静
【网红主播刘一手两千万元违约金已和解,?法院曾发视频喊话催还钱】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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