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盗墓团伙盯上陕西佛塔,盗走金银棺、舍利子等文物非法获利数千万!( 二 )


“这伙人惯用的作案手段是先踩点 , 然后在目标附近租房子 , 以经营小吃店为掩护 , 打地洞盗窃文物 。 做完案后用土将洞回填 , 有时还会继续经营一段时间小吃店来善后 。 ” 彭涛介绍 。
盗墓笔记!盗墓团伙盯上陕西佛塔,盗走金银棺、舍利子等文物非法获利数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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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阅该案判决书发现 , 23名被告人年龄跨越“60后”“70后”“80后” , 其中 , 3名“60后”主要从事组织、指挥盗掘活动 , 或者倒卖文物;“70后”主要从事倒卖文物行为 , 少数参与盗掘活动;“80后”有11人 , 全部直接从事盗掘活动 。
23名被告人文化程度大部分为小学、初中甚至文盲 , 其中13人有犯罪前科 , 罪名包括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绑架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投机倒把罪 , 他们被判刑的时间集中在2000年前后 。
这一点也得到了检察官的证实 。 据彭涛介绍 , 多名犯罪嫌疑人与卫永刚曾经是狱友 , 而卫永刚在选择同伙时 , 重点也是其在服刑期间结识的狱友 , 或者是同村的亲戚 。 “考虑到涉及是否属于累犯以及量刑等因素 , 我们还督促公安机关积极调取相关判决材料 。 ”彭涛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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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彬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 目前已经追回部分文物 , 还有部分北京籍、江苏籍、宁夏籍销赃者被抓获 。
在这个犯罪团伙里分工明确 , 有人盗窃、有人销赃 , 人数高达23人 , 其中首犯卫某曾因盗窃文物被打击处理两次 。 这起案件经陕西省咸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咸阳市中级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 倒卖文物罪等罪名判处卫永刚等23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等的刑罚 。
采访人员:史凯强 杨璐
综合: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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