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佛山中院对叶建辉、卢汉昌等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

财产|佛山中院对叶建辉、卢汉昌等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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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佛山中院对叶建辉、卢汉昌等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2020年8月7日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叶建辉(加拿大籍)、卢汉昌等6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決,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叶建辉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制造毒罪判处卢汉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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