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破浪的广东“荔枝们”!欢迎自荐参评广东荔枝营销优秀奖励

南都讯今年的广东荔枝“乘风破浪” , 打赢一场漂亮的营销战 , 交出了一份丰产丰收、产业兴旺、品牌更响的答卷 。
近日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荔枝“12221”市场营销典型案例和优秀作品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 , 公开征集为2020年“12221”荔枝市场营销行动作出突出成效的优秀集体、个人和案例 。 借此进一步巩固广东荔枝营销成果 , 进一步打好荔枝产业“四张牌” , 擦亮“广东荔枝”金字招牌 , 推进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 。 相关材料需于8月21日前报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秘书处 。 (下载报名表请戳蓝字→点击此处进入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下载报名表← )
【乘风破浪的广东“荔枝们”!欢迎自荐参评广东荔枝营销优秀奖励】乘风破浪的广东“荔枝们”!欢迎自荐参评广东荔枝营销优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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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荔枝号”首航 。
乘风破浪的广东“荔枝们”!欢迎自荐参评广东荔枝营销优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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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荔枝”高铁专列开通 。

征集评选共设七大类别根据2020年“12221”荔枝市场营销行动工作内容 ,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共分为七个类别 , 分别为:

广东荔枝品牌销区推广典型案例优秀集体(含优秀采购企业);
广东荔枝品牌产地推广典型案例县、镇、村先进集体;
广东荔枝品牌推广创新营销个案(含推广大使);
广东荔枝品牌推广优秀媒体、平台及作品;
广东荔枝优秀区域公用品牌及核心企业产品品牌;
广东荔枝品牌宣传推介优秀短视频作品;
广东荔枝国际推广典型案例 。
根据通知要求 , 广东荔枝品牌销区推广典型案例优秀采购商集体的征集对象为在荔枝销区采取有效措施 , 着力广东荔枝品牌建设与推广 , 促进广东荔枝销区市场拓展 , 让广东荔枝为销区人民喜爱 , 实现广东荔枝优质优价 , 促进广东荔农增收致富的采购商(经销商) , 包含线上线下采购商、传统和新型采购商等 。
广东荔枝品牌产地推广典型案例先进县、镇、村集体的征集对象为广东省荔枝主产区县(市、区)、镇(乡)、村等党政部门 。
广东荔枝品牌推广创新营销个案(含推广大使)的征集对象为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 省直企事业单位及所属机构 , 各非公企业市场主体(产供销一体化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单位等 。
广东荔枝品牌推广优秀媒体、平台及作品的征集对象为在广东荔枝品牌打造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电商平台、短视频直播平台、新闻媒体、公众号、自媒体平台等 , 发布荔枝宣传推广作品(宣传网页、微博话题、海报、推文、新闻报道等) 。
广东荔枝优秀区域公用品牌及核心企业产品品牌征集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广东荔枝优秀区域公用品牌(园区品牌) , 围绕荔枝产业优势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业镇打造的区域公用品牌;二是广东荔枝核心企业产品品牌 。 在广东省内注册 , 开展荔枝产供销的经营主体,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商标注册证的荔枝产品品牌 。
广东荔枝品牌宣传推介优秀短视频作品征集分为三类:一是在短视频平台(如抖音、快手、微视、微博等)上发布的短视频作品;二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新闻单位融媒体平台(如报纸、电视台等融媒体平台)上发布的短视频作品;三是优秀短视频创作者, 参赛者可以是个人 , 也可以是单位 。
广东荔枝国际推广优秀案例征集对象为凡围绕宣传主题开展广东荔枝国际营销活动 , 并且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和销售量的政府机构(省级、市级、县级)、各事业单位及所属机构、各非公企业市场主体、自发团体、个人等 。

获奖案例有奖补更有宣传推介机会据悉 , 省农业农村厅将成立广东荔枝品牌建设推广征集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 专门对参与对象进行评审 。 征集评审工作由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牵头组织 , 日常工作由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负责 , 按类别分组开展征集评审工作 , 推荐名单由评委会审定 , 经公示后向社会宣传推介 。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申报、主管单位推荐申报方式进行 。 申报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需于8月21日前报秘书处) , 分产区销区审核推荐 , 申报对象如实填报和提交申报表 。
最终获奖的先进集体、优秀案例和突出个人 , 除了能获得荣誉证书外 , 获奖单位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获得资金奖补 , 更有机会在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中获得宣传推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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