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的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 。
二、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 ,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对象在硬件设施、医疗服务、药品经营、诚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 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 , 向我局反映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
联系单位:诸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地址: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邮编262200)
监督电话:6072198
附:2020年第三季度拟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诸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
【|诸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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