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98份罚单,罚没超38亿!证监会动真格,上半年这些企业被点名( 二 )


今年以来 , 国务院金融委和证监会在多个场合强调了要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 体现出监管层对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呵护之心 。 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 是以损害多数人利益为代价 , 为少数人换取不义之财 , 是资本市场上的掠夺 , 是对普通投资者的侵害 , 必须重拳出击 , 加大执法力度 , 正本清源 , 让市场参与者产生敬畏之心 。
近一段时间以来 , 证监会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 严肃查处了一批财务造假虚增利润 , 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产占用、违规担保 , 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 , 恶性操纵市场等典型案件 , 不少案件还被移送公安机关 。 与此同时 , 查案节奏也在进一步加快 , 办案效率令人欣喜 。 要知道 , 资本市场很多案件情况复杂 , 需要耗费大量监管资源才能获得点滴进步 , 提高效率相当不易 。
为了强化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 近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以下简称“一读稿”) 。 其中,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条文共三条 , 包括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罚 , 提高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 , 明确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等 。
其中 , 一读稿将该罪的刑期上限由5年提高到15年,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无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1倍 。 同时,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实施欺诈发行行为的刑事责任 。
这将大幅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 证监会表示 , 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 , 坚决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恶性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综合运用一案多查、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以及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机制 , 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 净化市场生态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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