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女子广州南站内捡走十几万元吊坠 向失主索要感谢费( 二 )


广州南站|女子广州南站内捡走十几万元吊坠 向失主索要感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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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高铁时间紧 , 行程急 , 提醒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 以免丢失 。  (资料图 , 图文无关)新华社发正值暑运 每天都有十几起失物求助
警方提醒 , 发现遗失物品应第一时间求助以方便找寻
据刘警官透露 , 事实上 , 拾获李女士遗失吊坠的白衣女子当天乘坐的是下午2时40分的列车 , 如果李女士在发现吊坠遗失后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 那么不但警方能够节省大量翻查监控录像的工作 , 而且很可能在白衣女子上车前就找到她并要回吊坠 。 因此 , 刘警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 , 旅途中要格外留意行李 , 如果发现自己遗失了物品 , 应第一时间向车站工作人员求助 , 如有拾获他人物品也应尽快联系车站工作人员或民警处理 。
新快报采访人员从广铁公安处了解到 , 目前正值暑运 , 广州南站客流密集 , 一些“大头虾”旅客容易在进站安检、候车、乘车、下车四个阶段遗忘物品 , 特别是过安检时 , 忘拿包、拿少包、拿错包的情况会比较多 , 近段时间每天都会接到十几起失物求助 , 手机、钱包、行李箱包等都是常见的失物 。 据介绍 , 前段时间 , 还有一名旅客在车站遗失了一个行李箱 , 里边装着的是一些精密仪器 , 价值超过20万元 。 民警接到报警求助后 , 同样是通过视频跟踪 , 最终成功帮失主找回了这个箱子 。
律师说法
侵占他人遗失物 , 无权索保管费且可能犯罪
据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黄倩敏律师介绍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遗失物 ,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 , 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同时 ,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 , 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 , 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 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 , 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此外 , 黄律师还表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 , 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 不过 , 如果是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 , 则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 。 另外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 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较大 , 拒不交出的 , 则触犯了侵占罪 , 经物主起诉后 , 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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