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租金减免……青岛发文促就业创业( 二 )


对2020年2月到12月期间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及2020年2月到6月期间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大型企业等单位,其享受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顺延,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的补贴月份不计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
规范各项就业创业补贴审核发放
·调整就业创业补贴办理时限,对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符合条件的,受理补贴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即时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各区(市)自每批次最后受理日期次日起至审核完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各区(市)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压缩受理审核时限 。市、区(市)财政部门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结果,尽快拨付补贴资金 。
·对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申领条件中规定需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补贴政策,在补贴申领及审核过程中,申请单位负责人或其招用人员均应处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缴状态 。
·对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主体为单位的,补贴资金应拨付至单位基本账户、单位代扣代缴社保费的银行账户或其他单位银行账户,其中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市场主体,补贴资金应先拨付至单位银行账户,确无法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由单位出具“个人账户使用授权书”后,可拨付至其授权负责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个人银行账户;对申报主体为个人的,应拨付至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个人银行账户 。
政策解读:
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补贴范围:青岛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 。
补贴条件: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青岛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 。对与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未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已享受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的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新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3.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怎么申领?
该项补贴申报实行“零跑腿”,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程网上办理,通过信息系统核实吸纳就业人员有关信息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区(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资金到账后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
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扩大了哪些范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主要包括两项补贴,即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本次主要将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纳入两项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
一方面,对青岛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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