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拨这个电话,举报查实最高奖励1万元


为依法维护全社会正常用电秩序 , 服务沈阳地区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持续展 , 8月7日 , 沈阳市工信局、沈阳市公安局与国网沈阳供电公司联合开展的打击窃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
纠纷|拨这个电话,举报查实最高奖励1万元
本文插图

活动启动现场
据了解 , 随着沈阳市电力需求大幅增加 , 部分用户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实施窃电行为 , 尤其在今年推动全市复工复产过程中 , 查获的窃电户数明显增长 。 据测算 , 沈阳市每年不明电量损失约3.9亿千瓦时 , 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近2.4亿元 。 同时 , 窃电还导致造成市场出现不公平竞争现象 , 擅自增容、违规用电对配电网安全运行造成巨大安全隐患 。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三个月 , 公安机关、工信局及供电企业将强化协调配合 , 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和联合整治力量 , 严肃查处窃电及违约用电行为 , 严厉打击盗窃电能、制售传播窃电器材等违法犯罪 。 对群众举报属实的窃电案件实行奖励 , 最高奖励额度一万元 。 对检查发现的窃电大案、要案进行重点打击 。

沈阳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原晨表示 , 依据有关规定 , 除了擅自接线用电属窃电行为外 , 绕越计量装置用电、开启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都属于窃电行为 , 而擅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则属于违约用电 。 国网沈阳供电公司将在此次行动中开展智能表用电采集信息的反窃电大数据筛查分析 , 运用高科技技术手段和先进检测仪器查处技术性窃电 , 增强现场查获窃电的准确性 。 另外 , 此次行动还设立了24小时举报电话024-23154111 。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邓万宏表示 , 对于窃电数额较大的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 , 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教唆、指使他人盗窃电能 , 或者明知他人盗窃电能而提供条件或帮助的 , 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因窃电造成电力设备损坏或者大面积停电的 , 依法从重处罚 , 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
采访人员:刘大毅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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