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人死刑的真实案例: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二 )
他说:“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就连被害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现状是这样的:‘国家独占了刑罚权,居于强势位置的国家(政府)裁决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着许多法规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权利。可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完全将受害者及其家属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带妻女的遗照出庭,也被阻止。”
本村洋的诉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应。当时的总理,小渊恵三,回答采访人员的提问时说:“法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的我们,对本村先生的情境跟诉求不容忽视!”
在回应的11天后,小渊总理因为脑梗塞紧急送医、不幸于5月14日逝世。可是在他过世前两天,“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改正检察审査会法”这三个法案在国会全数通过。
本来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的犯罪被害者及其家属,以后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像本村先生一样的犯罪被害者的声音,开始被司法正视。
检察官不服第一审无期徒刑的审判,决定继续上告广岛高等裁判所(法院)。
2002年3月14日,广岛高等裁判所将检察官对被告求处极刑的控诉驳回。
理由是:“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二审虽然又被法院驳回,可是检察官还是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最高裁判所(法院)。
检察官得知被告在狱中曾经寄出几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于是挨家挨户的查访,终于探访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并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
对于自己犯下的强奸杀人罪,被告福田孝行是这么写的:“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被告福田孝行因为法律的保障,国家有义务提供替他辩护的律师,费用由国家全数支出。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这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并非由国家提供,而是民间的律师团体自愿出任。本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时,被告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由原来的两人(自愿担任)增加为二十一位,规模之大,堪称世纪辩护律师团。
文章图片
(为福田孝行辩护的律师团)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第一、二审时,被告福田对于犯行的经过以及对受害人的杀意完全没有否认也没有争论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开庭公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从原本的两人改成二十一位辩护律师团之后,突然全盘否定之前的供述。
辩护团的主任律师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见被告时,被告向他宣称当时他对受害人本村弥生以及本村夕夏并无杀意。之所以没有在一、二审的时候提出,是因为被告当时的主张并没有被采纳。
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主张: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
“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寄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采访人员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推荐阅读
- 最高检|最高检: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加大监督立案力度
- 姚玉忠|盗墓祖师爷姚玉忠,被判死刑时大喊:我能打开秦始皇陵!后来呢?
- 自行车|预防未成年人骑电单车 美团将研发人脸验证技术用于开锁验证
- 女孩被7名未成年人围殴扇耳光|女孩被7名未成年人围殴扇耳光 现场视频曝光被打到流鼻血!警方通报四川乐山一女孩被7名未成年人欺凌
- 江苏淮安|江苏淮安重大暴力袭警案一审开庭 检方建议判处极刑
- 【地评线】秦平:用“清朗网络”铺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路
- 其他|态度恶劣!毫无悔意!检方建议判处重大暴力袭警案两嫌疑人死刑!
- 湖北沙洋:检察官对罪错未成年人补上法治一课
- 城阳区|城阳区举行“阳光心生活”困境未成年人心理辅导项目启动仪式
- 广西钟山:创新司法救助模式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