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上海查处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罚五百元、吊销犬证

央广网上海8月10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 , 近日 , 上海警方处置了首例遗弃宠物犬案 。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 警方对弃养人吴某处以罚款500元 , 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 收容犬只的行政处罚 。
7月28日 , 当时正在送餐途中的外卖小哥梁先生 , 在上海东方路龙阳路路口发现了一只走失的家犬 , 而且有受伤的痕迹 , 疑似被车辆撞击过 。 8月9日 , 梁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回忆 , 当时他立即将外卖单托付给同事 , 对这只小狗进行了救治 。 梁先生说:“7月28日中午12点多的时候 , 我送外卖途中在龙阳路和东方路的交叉路口碰见了一只被车撞的狗 。 本来自己家也养狗 , 看见它被车撞了 , 也想救一救 。 我给它买了狗粮和水 , (但是)它不吃 。 我把它被撞的照片发到我们的骑手沟通群里 , 看看有没有人知道附近有动物收养站 , 但是他们也不知道 。 我另外一个同事 , 说他也过来看看这只狗 。 然后我们俩把它抱到宠物医院 , 医生说要先拍片 , 保守治疗最少要三五天 , 我们身上也没那么多钱 。 我还把它抱到公安局问附近哪儿有收养站 , 他们说在挺远的一个地方 , 我们也过不去 。 我就看 , 有没有好心人能救它 。 我找了个箱子 , 在箱子上写了一段话 , ‘我在送餐途中遇到这只狗 , 想救它 , 但钱不够 , 希望好心人收养’ , 然后就放在巴黎春天门口 , 我在旁边陪着它两三个小时 。 在下午的时候 , (一个好心人)她路过看见了就和我们一起把狗抱到医院救治 。 ”
他们再次将小狗送到了宠物医院 , 检查后发现 , 这只狗骨盆骨折 , 并伴有老年犬的基础病 , 宠物医院进行了救治 。 他们接着又向潍坊新村派出所报警求助 。 潍坊新村派出所民警姚欣华说 , 这只狗办过《养犬登记证》 , 很顺利地就找到了狗主人 。 姚欣华说:“通过犬只身上的芯片 , 发现该犬是2011年登记于潍坊新村派出所的 , 就联系了该犬只的主人吴女士 。 吴女士明确表示自己已经遗弃了该犬 , 也承认自己确实有遗弃犬只的行为 。 ”
吴女士向公安机关表示 , 这只狗自己养了十几年 , 但年事已高 , 体弱多病 , 因此她和丈夫决定将其遗弃 。 上海浦东警方就其弃养犬只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口头传唤 , 吴女士的丈夫前往公关机关接受了罚款500元 , 吊销《养犬登记证》 , 并将犬只收容的行政处罚 。
对于上海警方的处置 , 不少网友表示赞同并希望“在全国推广” , 也有一些网友直言“罚500太少了” 。 对此 , 长期关注动物保护的浙江理工大学法学教授钱叶芳建议 , 提高处罚力度的同时 , 更要加强生命教育 。 “首先需要完善的是法律制度 , 提高处罚力度 , 在行政罚款之外增加行政拘留处罚 , 甚至入刑 , 这需要国家层面的法律支撑 。 但是 , 只有硬性的约束不能完全唤醒人性和恻隐之心 , 国家需要持续地进行生命教育 , 包括将虐待遗弃宠物的行为纳入《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的不良行为 。 ”
【动物|上海查处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罚五百元、吊销犬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一些流浪狗、流浪猫 , 它们的“前生”可能都是宠物猫、宠物狗 , 由于种种原因被原来的主人遗弃 , 最终流落街头 。 因此 , 不少人出于善意 , 会主动投喂这些流浪动物 。 然而 , 这样的行为很可能带来新的问题 , 流浪动物在不健康的状态下随意繁殖 。 对此 , 钱叶芳认为 , 目前伴侣动物缺少专门的国家法律 , 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 , 来解决与此相关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