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借车给朋友酒驾,结果两人都被判刑了


【危险驾驶罪|借车给朋友酒驾,结果两人都被判刑了】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借车给朋友酒驾 , 结果两人都被判刑了
危险驾驶罪|借车给朋友酒驾,结果两人都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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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邗检 采访人员 顾潇)扬州一男子小刘酒后驾车因罪获刑 , 坐在副驾驶上的朋友小卢 , 也因危险驾驶罪共犯被判刑 。 原来 , 小卢在明知小刘饮酒的情况下 , 仍然将车辆借给小刘使用 , 构成酒后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
小刘和小卢俩人是好兄弟 , 今年4月的一天 , 两人在一起吃晚饭 , 其间 , 喝了半瓶白酒 , 之后 , 小刘开车载着小卢 , 打算去街上买点生活用品 , 路上正好遇到交警查酒驾 。 测试显示小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03.5mg/100ml 。
被交警查获后 , 小刘表示自己肚子疼 , 急需上厕所 , 于是一个人跑到了一边 。 结果 , 小卢和交警怎么也等不来小刘 。 小卢赶紧给小刘去了电话 , “你跑哪去了?交警还在这等你呢!”哪知道 , 电话那头的小刘也是急得满头冒汗 , 原来 , 小刘因为醉酒 , 又对所在的地方并不熟悉 , 走了很久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
正好这时小卢给他打电话 , 小刘才想起来让小卢给他发个位置定位 , 最终在夜里11时许 , 顺利和小卢和交警“会合” 。
很快 , 小刘危险驾驶一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从小刘和小卢俩人的供述中可以得知 , 案发当晚 , 小刘驾驶的轿车是小卢父亲名下的 , 一直由小卢使用 。 虽然二人对于到底是谁提议小刘开车说法不一 , 但是可以确定的一点是 , 当晚 , 小卢明知小刘饮酒的情况下 , 仍然将车辆出借给小刘使用 , 并且自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
该案经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 , 小卢的行为构成酒后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 于是 , 在7月3日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 , 对小卢发起追诉 。
近日 , 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 小刘和小卢二人因危险驾驶罪 , 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 , 缓刑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责任编辑:张琳(EN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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