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为了这件“头”等大事!廉江交警夜查不停歇,助力创文工作扎实开展
根据公安部部署
自今年6月1日起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在全国展开
在两个多月以来的交通秩序整治中
廉江公安感受到了
头盔佩戴率的日益提升
但民警同时也发现
市民夜晚头盔佩戴率明显比白天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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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交警部门
将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严查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
闯红灯、逆行、超员等交通法行为
助力廉江市创文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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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19时30分 , 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各主要十字路口增设劝导岗位 , 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传整治行动 , 各岗位执勤警力对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 同时对驾乘人员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 , 进一步规范驾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 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整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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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行动中 , 城区中队共出动民(辅)警共98人 , 在市区设置19个执勤点 , 主要劝导和纠正摩托车及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无悬挂车辆号牌、超员、逆行等违法行为 , 共纠正及劝导900多人次 , 现场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 , 受教育群众40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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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 交警部门将“一盔一带”交通违法作为日常整治工作重点 , 借助早晚高峰、夜查行动、专项整治等契机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 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常态整治 。 在此 ,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 ,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 , 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 ,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
01
不戴头盔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法》第51条和第90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 , 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 违反该条例的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 扣2分 。
02
闯红灯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法》第38条、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处罚标准:处200元罚款 , 扣6分 。
03
不按车道行驶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4条第1款、第90条规定 ,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 处罚标准:扣3分 , 罚款200元 。
04
无牌无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第95条第1款、第第90条规定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 处罚标准:3分 , 扣12分 , 警告 , 罚款200元 。, 扣留车辆(强制措施依据是该法第95条第1款、105号令第2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 。
05
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 , 对逆向行驶的 , 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可以并处吊扣3个月以下驾驶证 。
06
超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 两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除座位外 , 其他任何部位不许坐人;
2、后座只能附载1人;
3、后座不能附载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4、后座人必须面对行驶方向正面骑坐 , 不准侧坐;
5、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
6、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
违反该条例的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 扣3分 。
【闯红灯|为了这件“头”等大事!廉江交警夜查不停歇,助力创文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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