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扬中困难群众三项保障标准再提高

近日 , 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出台《关于提高2020年度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通知》等多个文件 , 自7月起 , 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790元 ,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75元提高至1030元 , 机构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2400元和1800元提高至2587元和19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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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y|扬中困难群众三项保障标准再提高】始终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 , 近年来 , 市民政局扎实做好兜底保障与扶贫工作 , 全面落实好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 ,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 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 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 给予一次性的临时生活救助;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给予不超过两年的渐退期 , 确保低收入人群稳定脱贫 。(孙薇 曹霞 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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