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这个司机“作”大了!无牌无证毒驾被机场交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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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展“减量控大”专项行动中,成功查获一起毒驾案件。
8月6日16时许,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展“减量控大”专项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未悬挂号牌,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并进行检查。面对交警的询问,该驾驶员神情紧张、举止异常,且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执法终端核查比对后,发现该驾驶员有吸毒史,驾驶证早已过期。在对该车辆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车内放有疑似吸毒工具和少量毒品,执勤民警立即将该驾驶员控制并带至支队进行进一步核查。
经询问,该驾驶员承认此次驾车前曾吸食冰毒。民警随后对驾驶员进行了毒品检测,检测结果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呈阳性,涉嫌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该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后,将其移交机场公安局治安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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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驾驶|这个司机“作”大了!无牌无证毒驾被机场交警当场查获】危害:“毒驾”时人的反应时间比正常慢21%
吸食毒品后,吸毒人员的精神亢奋,甚至出现妄想、幻觉,判断能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有权威测试显示,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的可以根据《禁毒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社区戒毒,对吸毒成瘾严重的可以实施强制隔离戒毒。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城市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王跃 报道
编辑:零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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