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女子携女闪婚又闪离竟是为了公立学位?男子索赔30万!然而…( 二 )


对于李某提出的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及赔偿“感情损失费”等请求 , 法庭一并审理后认为:结婚目的和动机如何 , 并不是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 对李某要求确认双方婚姻无效或撤销双方婚姻的请求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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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两人登记结婚后从未共同生活 , 王某向李某要彩礼钱、生活费等明显不是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开支 , 对李某要求王某返还彩礼钱3000元及生活费6000元的请求予以支持 。 但是 , 李某主张赔偿“感情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 不予支持 。
最终 , 香洲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王某返还李某此前支付的生活费、彩礼钱共计9000元 , 驳回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
法官提醒:婚前应深思熟虑 , 谨慎选择
该案宣判后 , 承办法官给原被告写了判后寄语:
婚姻本应是庄严和神圣的 , 既不是儿戏 , 更不应沦为谋取利益的工具 。 同时 , 对婚姻的选择也是具有潜在风险的 。 选择错误 , 就可能在物质上、精神上、感情上遭受损失 。 这些损失 , 有些可以通过法律调整来填平 , 有些则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 , 只能自负其责 , 自担风险 。
因此 , 每一位成年人在结婚前都应当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任的态度 , 深思熟虑 , 谨慎选择 。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采访人员:陈治家通讯员郑若翀 梁倩雯 林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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