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从张玉环案谈程序正义


刑讯逼供|从张玉环案谈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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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江西有两名男童被杀 , 邻居张玉环被带走 。 11月3日和11月5日 , 张玉环做出了本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 。
第一次开庭时张玉环声称自己是冤枉的 , 说是被屈打成招 。 最后一审法院判了他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 值得注意的是审判中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 按照法律规定 , 被判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说被告人是一定要有律师为其辩护的 , 如果没有律师需要指定律师 。 张玉环对一审判决不服 , 提起上诉 。 1995年 , 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在这之后 , 此案长期停滞 。 直到6年半以后的2001年11月7日 , 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 认定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 , 最后做出跟一审判决相同的结果 。 张玉环不服 , 继续上诉 。 2001年11月28日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刑讯逼供|从张玉环案谈程序正义】入狱后 , 张玉环每周手写申诉信 , 最终成功寄出的信件达上千封 。 终于在2020年8月4日 , 江西省高院对张玉环案再度宣判 , 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宣告张玉环无罪 。 此时的张玉环已经被关了26年 , 整整9778天 。
张玉环后来称审讯时被刑讯逼供了六天六夜 , 包括被狼狗咬 。 如果张玉环所称的刑讯逼供事实属实的话 , 相关人员是构成犯罪的 , 依法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
刑诉逼供是从古至今都存在的一个现象 , 司法对于刑讯逼供收集到的证据也是一直予以采纳的 。 直到2012年 ,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才明确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 明确规定对于刑讯逼供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 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
很多司法人员认为刑讯逼供只是手段粗暴了 , 但是目的是好的 , 而且现实中的确有很多犯罪分子很狡猾和固执 , 刑讯逼供可以比较有效率的让犯罪分子招供 。 但是 , 目的是好的就可以去忽略卑劣的手段吗?要知道“毒树之果”不可食 。 如果我们任食“毒树之果” , 那么 ,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牺牲品 。 打着高尚的幌子来使用不正义的手段 , 这本身就是法治精神的沦丧 。
培根曾经说过 , 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 , 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 。 问渠哪得清如许 , 唯有源头活水来 。 唯有正本清源 , 司法的源头才能清澈 , 正义才能得到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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