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岛出台文件:在青新注册总部企业最高补助4000万

在青新注册总部企业最高补助4000万
分类培育“5+N”总部经济集聚区青岛出台文件从注册落户、经营贡献等10个层面对总部企业予以扶持
青岛正以更大的力度加入总部经济的争夺战 。8月7日,《青岛市总部企业招商行动方案》的配套文件《青岛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公布 。从注册落户、经营贡献等10个层面对总部企业予以扶持,在青岛新注册的总部企业,最高可给予4000万元一次性补助 。
其实,今年以来,总部向青岛汇聚就呈现前所未有的加速态势 。一个月前,青岛没有整车总部企业的历史得以终结——7月6日,北京汽车制造厂(青岛)有限公司整车制造总部基地在莱西市开工 。更早的2月份,东华鲲鹏产业生态基地落启,3月,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青岛成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我市总部企业已达440家 。
《细则》的出台,表明这座城市显然不满足于这一成绩 。采访人员了解到,在《青岛市总部企业招商行动方案》中,青岛为自己设定的目标是到2023年,全市总部企业要达到500家 。其中,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总部企业达到200家,综合型总部达到350家,功能型总部达到150家 。
重金礼聘
为实现这一目标,青岛对总部企业发展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 。经青岛市商务局认定并申请年度符合我市总部企业相关奖励条件的总部企业,可在注册落户、经营贡献、产业链招商、房产补助、企业发展、存量总部贡献、省级认定奖励等10个层面享受便利 。
其中,在青新注册的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2000万元一次性补助,20亿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40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在青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自认定之日起按照认定后第一个完整年度所产生地方财政贡献总额50%给予补助,后两年分别按企业所产生地方财政贡献总额25%给予补助 。
总部企业对产业链引进的总投资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项目,青岛分别给予引进企业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在我市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落户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由所在区市给予提供办公、营业用房支持或对其自建、购置、租赁办公、营业用房的费用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
对青岛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100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山东100强”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总部企业,分别给予经营者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按《山东省总部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办法》获山东省认定的我市总部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
除真金白银的奖补措施外,《细则》还对总部企业人才政策、资金、出入境等提供便利 。人才方面,总部企业人才奖励主要用于个人业务创新、房租补贴、学习培训等支出 。对总部企业中符合青岛市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专业人才,在办理居留和安家落户、职称评审、子女就学、住房、医疗保障等待遇方面,可申请享受青岛市引进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 。鼓励总部企业通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等通道,完成集团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分类集聚
强化对总部的吸引力,青岛进一步优化布局,分层次、分类别集聚总部资源 。
加快构筑省内企业总部集聚高地,力争到2023年,新增省内总部企业10家以上,数量实现翻番;靶向吸引央企功能型总部集聚,力争到2023年,新增央企功能型总部10家以上,数量达到30家以上,打造央企总部集聚目的地;重点引进民营500强企业总部集聚发展,力争到2023年,新增国内民企500强总部或功能型总部10家以上,数量达到20家以上;推动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性总部集聚,力争到2023年,新增世界500强企业功能型总部10家以上,数量达到30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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